现在由于大家都比较忙,因此个税的纳税申报一般都是由公司代为缴纳,因此公司只要每月从工资中扣除所要缴纳的金额就好,那如果发生申报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工资发放时候扣职工的个人所得税产生差异,然后需要把这部分应该退还给职工,这个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案例:现有甲公司职工A某,月工资15000,每月缴纳个税:
计提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管理费用-工资 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5000
发放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应付职工薪酬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54
贷:其他应付款-三险一金 3360
贷:银行存款 11186

申报缴纳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99.20
贷:银行存款 199.20
这里注意,当你支付工资时候按工资表自己算的个税错了,账上代扣下的那就也是错的,但是实际申报缴纳时候需要按正确的缴纳,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账务处理可以有两种方式:
1.直接把多扣的退还给职工
2.也可以留在账上,暂不做账务处理,抵减以后月份需要扣的个税。
如果退给职工,那么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4.80
贷:银行存款 2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