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设定权体系,大致与现有立法体系一致,唯一的区别是取消了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增加了国务院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的规定,那有学员知道我国发票是由谁设定的呢?又是谁管理的呢?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经国务院确认,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04年曾明确6种税务行政许可: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就是其中一个,当然还有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发票使用的管理的审批也是在管理范围内,那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关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实施依据和实施机关的相关内容吧。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设定) | 实施机关 |
1 |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 《税收征收管理法》 《发票管理办法》 | 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 务总局确定; 其他发票:省(自治区、 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
2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的税务局 |
3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主管税务机关 |
4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主管税务机关 |
5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 统)最高升票限额审批 | 《国务院対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只税务机关 |
6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 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 定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主管税务机关 |
涉税服务是税务师考试必考科目之一,因此报考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不论法律是有多抽象或是多晦涩都应该要咬牙坚持住,坚持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