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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7月1日实施:过渡前后怎么缴税

一、实施时间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税率变化
《印花税法》部分税目的税率降低:
1.原加工承揽合同更名为承揽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2.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调整为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3.原货物运输合同更名为运输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4.原《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下没有再细分,《印花税法》对此税目进行了细化,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5.营业账簿,将营业账簿现行优惠税率确定为法定税率,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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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印花税法中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实务】部分税目适用税率降低:到底适用原税率还是新税率,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在2022年7月1日前,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2022年7月1日(含)后,适用新税率。
《印花税法》部分税目适用税率降低
1.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运输合同及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
2.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在2022年7月1日前,税率为原万分之五,发生在2022年7月1日(含)后,税率为万分之三。
3.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当日,俗称签合同当天,合同上的签署时间。

【举个例子】
【例】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指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下同)签署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虽提供建设工程合同开工日期是2022年8月,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印花税适用税率为原万分之五。
建设工程是2022年6月开工,后2022年7月8日补签建设工程合同,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

【例】企业提供运输服务2022年6月,运费结算凭证也是2022年6月,虽运输合同签署为2022年7月,由于运费结算凭证属于应税凭证,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原万分之五;
企业提供运输服务2022年6月,运费结算凭证是2022年7月,运输合同签署也为2022年7月,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

【补充】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国税发〔199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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