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来说说什么是门诊共济?
所谓门诊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费,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现在是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通过统筹来报销。
共济保障革新的明显特征是,原来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资金不再划入,而是留在统筹基金共济使用,把大家的钱放在一起,给发生风险事件(疾病)的人用,共同抵御疾病风险。
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关联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产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医疗门诊共济的条件是什么?
医保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所属地正常参保人员,家庭成员特指提供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个人账户使用人应为参加所属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且待遇状态正常的人员。
三、医疗门诊共济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家庭共济可用于使用人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政策范围内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各级医保部门规定的可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其他费用。
使用人仅在所属地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医药费用结算,无个人账户或账户余额不足时,将启用已建立共济支付关系的提供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因为各省市的操作流程都大同小异,这里以上海市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