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预缴增值税中涉及一个预收款预缴,那有学员知道预收款预缴是什么吗?增值税预缴时间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预收款预缴是什么
预收款预缴是为了平衡税款入库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预缴税款。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指异地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指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本地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1.依据:《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2.小结:纳税义务发生时异地项目,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而本地项目,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收到预收款时,所有项目都需要预缴,本地项目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异地项目发生地预缴。
3.例1: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甲建筑企业到黄山市歙县施工,甲企业2018年2月收到歙县项目的预收款时,需要在机构所在地屯溪区税务局预缴税款。5月收到歙县项目进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由于属于本地项目,在机构所在地屯溪区税务局申报纳税。
4.例2: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甲建筑企业到合肥市施工,甲企业2018年6月收到合肥项目的预收款,需要在合肥项目所在地税务局预缴税款;2018年8月收到合肥项目的工程进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需要在合肥项目所在地税务局预缴税款,在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纳税申报。

二、增值税预缴时间
(一)异地项目
1、收到预收款进行预缴
2、纳税义务发生时进行预缴
建筑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二)本地项目
收到预收款时进行预缴:次月申报期前。

以上就是有关预收款预缴是什么-增值税预缴时间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此刻或者以后的你有所帮助吧!如果您还想知道更多资讯信息的可以关注会计考试培训网站哦!会计考试培训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现注册会员添加老师微信15028128912即可领取全网免费试听课程,赶紧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