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可能刚接触会计的小伙伴还比较陌生。对于“工会经费的申报时间,工会经费用在职工的福利的支出需要缴纳个税吗”的讲解,具体的内容请看下文!

工会经费是季度申报吗
法律分析:一般企业是需要报,月报或者季报都可以,各地的核定会有差异,要以当地税务局核定的申报期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福利的支出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2年5月7日解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
因此,职工取得福利,无论何种形式,都应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除了另有规定外。
需要注意的与工会经费相关的税前扣除事项:
(1)如果纳税人未建立工会组织,不得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的规定,纳税人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
(3)如果纳税人计提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的2%,超过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