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里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存货报废的会计分录如下:
1、在发生报废时,应当调减有关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或责任人的赔偿),
管理费用(扣除残料及赔偿后的净损失,属经营损失的部分),
营业外支出(属于非常损失的净损失,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如果直接出售报废的存货残料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残料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