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小微企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增值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超过9万元)的,如发生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应将其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申报表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如有用税控器具开具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普通发票的,并将对应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申报表第8栏。对应的应纳税额应按第7栏×征收率3%计算累加到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同时按第7栏×1%计算累加到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的值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的值时,按第15栏的值填写至第16栏,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补充内容: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增值?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增值?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