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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自产货物是否视同销售

捐赠指没有所求的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在会计中,捐赠自产货物是否视同销售?

作视同销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认税额。购入货物时,供应方开给你们单位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税额可以用作抵扣,是为了避免同一货物重复缴税,因为货物在销售时还要缴税,为了便于核算,于是采用进项税抵销项税的作法。

同理,自产的货物,在加工时都要领用原材料,原材料也是购入的,也有相应的进项税可用作抵扣。

即然有进项抵扣了,那么就要确认这些货物销售时的销项税额,对税额的差额部分进行缴税。

对于企业来说,对外捐赠意味着此货物不再用于本单位的应税消费品生产,所以要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进行销项税额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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