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而税法要素是指各单行税法共同具有的基本要素。在税法体系里,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所以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
税法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和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纳税”主体
1.概念
纳税人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纳税人VS负税人VS扣缴义务人
(1)负税人——税收的实际负担者;
(2)扣缴义务人——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三)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四)税率——计算税额的尺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五)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注意】我国执行的计税依据中,还包括“复合计征”。
(六)纳税环节——征税对象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七)纳税期限——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八)纳税地点——具体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九)税收优惠——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特殊规定
(十)法律责任
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人(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