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共分为9个应税项目,其中就有工资、薪金所得。那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学员有知道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税目包括哪些内容吗?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1)基本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2)特殊规定
①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②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年调整)。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注意】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部分属于“免征额”。
③正式退休
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项目,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缴纳个税。
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④内部退养
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内部退养人员“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⑤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 ,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⑥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⑦个人因任职、受雇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⑧保险金
“三险一金”:缴费超过规定比例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险一金以外的非免税保险”: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⑨特殊职业
“兼职”(同时在两个以上所“任职、受雇”)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减生计费。兼职律师应自行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⑩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及高校奖励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校根据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 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