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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两处以上收入个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如果您有两处(含)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并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同一月份有两个(含)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同时为您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这可能导致您需要在今年汇算时办理补税或退税。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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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您在年度汇算期间的办税负担,现提示您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

处理方案:

方案一:

各单位同时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综合所得汇算时,由于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一般情况下需要补缴个税。

方案二:

按照税务局提示: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综合所得汇算时,也有可能要补税,但补税金额会比较少。

提醒:

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补税的,或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且不需要补税。

举例:

某居民个人2020年度每月从两个单位都取得5000元工资,不考虑其他情况:

方案一:两个单位同时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平时不交税,由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综合所得汇算时,也不需要补税。

方案二: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平时则预缴一部分个税,由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综合所得汇算时,也不需要补税。

【对比】:方案一平时不预缴,汇算也不补;方案二平时预缴,汇算也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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