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生态环境越来越恶劣,人们所生活的地方环境也越来越差,因此环境保护义不容辞,环境保护税的作用就因此体现了,那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呢?2020年环保税税率是多少?一起来看看吧。
一、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法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1.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
2.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悬浮物、动植物油等;
3.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煤矸石、尾矿等;
4.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二、2020年环保税税率
针对环保企业提供的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的服务, 财政部颁布新的财税政策,并于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举个例子:
1.生活垃圾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受托方)接受政府委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了可利用的废品,这些废品归属于受托方,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将产生的废品(废塑料、废金属)用于销售时,适用这些废品的增值税税率。
2.有机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受托方)接受委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有机肥,且有机肥归属于家禽养殖场(委托方),有机肥生产企业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3.危废处置的环保企业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按照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