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环保企业提供的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的服务, 财政部颁布新的财税政策,并于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那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怎么填写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怎么填写
1.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2.之后点击其他申报。

3.点击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4.依次点击申报表主表、附表,再点击进入申报表。

5.之后选择申报表的类别,填写相关的信息和经办人员。

6.填写好之后,点击保存,进行提交即可。

二、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注意事项
1.表内带*的为必填项。本表包括四张附表,分别为附表3.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附表3.2《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附表3.3《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附表3.4《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纳税人根据污染物类别分别填写附表3.1至附表3.3,采用排污系数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须填报附表3.4。
2.“新增”:首次填报本表或新增排放口(噪声源)的纳税人,须勾选“新增”。新增排放口(噪声源)的,应填写新增排放口(噪声源)及其对应的全部应税污染物主表和附表信息。新增固体废物税源数据项的,须勾选“新增”,并在附表3.2《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同步填写相关新增数据项。
3.“变更”:变更已填报排放口(噪声源)信息的纳税人,须勾选“变更”。变更排放口(噪声源)的,应填写变更排放口(噪声源)及其对应的全部应税污染物主表和附表信息;因排放口拆除或噪声源灭失等情形,导致排放口或噪声源不复存在的,应填写变更排放口(噪声源)相关信息并在“有效期起止”栏填写污染物排放口或噪声源的终止日期并注明“灭失”。变更固体废物税源数据项的,须勾选“变更”,并在附表3.2《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同步变更相关数据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