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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及含税销售额的计算

当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销售行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那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及含税销售额到底应该如何计算呢?一起来看看吧。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

(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  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不包括: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 ”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④同时符合一定条件“代为收取 ”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 ”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 ”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⑥以委托方 名义开具发票“ ”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记忆提示】收税得讲理,交易中合理的代收款项,确实不是企业的收入,则不作为价外费用。

【注意】价外费用全部为价税合计金额,需进行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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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1)明确告知“含税销售额”;(2)零售价格;(3)价外费用;(4)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仅适用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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