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培训
首页 首页 > 资讯中心 > 视同销售收入税法处理?
分享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微信

视同销售收入税法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税法处理?

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情况主要如下:

①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货物发出时计入发出商品科目。)

与此相关的账务处理(手续费方式)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先有销项后有进项,销售代销货物不确认收入,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与此相关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上述2项的视同销售行为针对的是销售货物行为,不是代销行为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不确认收入)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职工薪酬/无形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清理

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画板 1-.png

近期直播

主讲:

2025年中级经济法考前密训第一…

2025年中级经济法考前密训第一讲  07-24  19:00-21:00

15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主讲:

2025年注会税法考前集训第一讲

2025年注会税法考前集训第一讲  07-26  09:30-12:00

2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主讲:

2025年注会税法考前集训第二讲

2025年注会税法考前集训第二讲  07-26  14:30-17:00

1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

    15028128912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请联系老师
请联系老师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会计考试培训

15028128912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会计考试培训

15028128912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