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2号),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标准由现行15万元/季提高至20万元/季。作为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税务热点,本文将深度解读新政变化,并提供落地申报指引。
一、政策核心变化与新旧对比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季度免征额从15万提升至20万;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征收率发票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三是月销售额超过20万但未达30万的企业,可继续享受减按1%征收率政策。具体对比见下表:
| 项目 |
旧政策(2025年) |
新政策(2026年) |
| 季度免征额 |
15万元 |
20万元 |
| 超免征额征收率 |
3%减按1% |
延续减按1% |
| 执行期限 |
2025年12月31日止 |
2026年12月31日止 |
二、适用条件与关键要点
需特别注意三点适用要求:1)纳税人必须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2)销售额特指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3)按季度申报时,连续12个月销售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若企业开具专票部分不享受免税,需按开票金额缴纳增值税。
三、新政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以某季度销售额19万元的商贸企业为例:原政策下需缴纳增值税190,000×1%=1,900元;新政实施后因未超20万免征额,增值税全免。经测算,年销售额80万的企业全年可减税约7,200元。但需警惕申报误区:差额征税企业按差额后销售额判断免征额,劳务派遣企业需特别注意计算口径。
四、2026年申报实操要点
1. 开票管理:季度内销售额未超20万时,普票税率栏填"免税";超20万部分填"1%"
2. 申报表填写:将免税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3. 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8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2万(超免征额部分)
4. 风险提示:连续12个月销售额突破500万需强制转一般纳税人,建议季度末提前测算
本次增值税起征点调整预计惠及全国超80%的小微企业。财务人员需及时更新开票系统参数,加强季度销售额动态监控,用足用好2026年税收红利。(注:本文政策依据为财税〔2026〕12号公告,实操以各地税务机关解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