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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延续!2026年倒计时窗口期开启(附适用条件与操作指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6年第X号)及配套执行口径中进一步明确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仍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政策并非临时性安排,而是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的延续与细化,释放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减负增效的持续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倒计时”并非虚指——本次转登记政策的有效申请截止日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转换资格,且根据现行政策,转登记后满一年方可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此企业须审慎评估、及时决策。

哪些企业符合转登记条件?核心标准有三

第一,必须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或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且非由小规模纳税人升级而来不满12个月的“新晋一般纳税人”;

第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月为周期)或连续4个季度(以季为周期)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第三,未自开专票(或虽有开票但未涉及特定禁止行业,如成品油零售、农产品深加工等特殊监管领域)。需特别说明的是,该500万元标准为“应税销售额”,不含销售免税货物、不动产转让等不征税项目,也不含差额征税扣除额后的余额。

政策红利切实可观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企业适用3%征收率(2027年底前阶段性执行1%优惠税率),并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普惠性政策;同时,会计核算要求大幅简化,无需按月申报增值税、无需认证进项发票、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复杂附列资料。对于进销项不匹配、成本票据不全、客户多为终端消费者(无需专用发票)的商贸、服务、生活类中小企业而言,税负下降幅度常达40%以上。

操作层面,转登记流程已全面线上化。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模块中提交《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系统自动校验销售额数据并即时反馈结果。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于次月1日起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当期剩余月份仍按一般纳税人申报,但不再抵扣新增进项税额。需提醒的是,转登记前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后续不得再用于抵扣。

实践中,企业易忽视两类风险一是误判销售额口径,将偶然转让股权、处置固定资产等非经常性收入计入应税销售额,导致超限失格;二是忽略客户开票需求变化——若主要客户为一般纳税人且需专用发票,转登记后需代开专票,可能影响合作效率与商业信誉。建议企业在申请前完成客户结构分析与开票场景模拟,并同步更新合同涉税条款。

政策窗口期有限,但价值深远。它不仅关乎当期税负优化,更是企业梳理业务模式、规范财务基础、重新定位发展阶段的重要契机。符合条件的企业宜结合自身经营节奏,在三季度末启动内部评估,预留足额时间完成账务调整、系统切换与客户沟通,确保在12月31日前平稳完成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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