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保金申报对象与基本概念
残保金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上年在职职工总数超过30人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1.5%,就需在征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因此先确认人数门槛是第一步。
二、在职职工人数统计口径
统计准确是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的基础,直接决定缴纳金额。不少会计错在把劳务派遣工、临时工漏算或错算,导致申报数据偏离。正确口径应同时参照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与个税申报三方一致。
1. 哪些人计入在职职工
- 单位在编人员;
- 依法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人员;
- 劳务派遣用工一般计入派遣单位,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后并入。
2. 年平均人数计算五步法
- 步骤一:按月清点签订1年以上合同且发放工资的人员,建立职工名册;
- 步骤二:每月末统计在职人数,记录全年12个月数据;
- 步骤三:年平均人数等于全年各月人数之和除以12;
- 步骤四:季节性工折算,季用工人数等于用工人数乘以用工月数再除以12;
- 步骤五:与个税申报系统人数交叉核对,保证三方口径一致。
三、残保金计算公式与账务
年缴纳额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等于(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乘以1.5%减去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乘以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若差额为负则无须缴纳;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2倍的部分不计入计费基数,这是合法降低负担的关键。
账务处理分录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际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银行存款。建议通过其他应付款过渡,便于后续查账与核对。
电子税务局申报五步
- 步骤一: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中的非税收入申报;
- 步骤二:选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系统带出上年人数;
- 步骤三:填入经残联审核通过的实际安排残疾人数;
- 步骤四:确认年平均工资,系统自动计算应纳金额;
- 步骤五:提交申报并扣款,留存完税凭证备查。
四、完整案例演练
某制造企业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200人,年平均工资8万元,经残联审核实际安排残疾人2人。先计算应安排人数:200乘以1.5%等于3人,差额为1人。年缴纳额等于1乘以8万等于8万元。
会计分录:计提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000,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000。缴纳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000,贷银行存款80000。该企业按时申报,避免了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三个常见错误提醒
- 错误一:把实习学生计入在职职工。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才计入,实习协议不计入;
- 错误二:年平均工资直接用12月单月工资。必须用全年工资总额除以年平均人数;
- 错误三:忽略工资基数上限。超过社平工资2倍部分不计入,可合法减少支出。